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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单放行新政下水产品进口商更需落实主体责任
日期: 2018-01-31     查看次数: 427

近日,为提高减压检疫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自11月1日起,检验检疫部门着力推进审单放行制度,进口水产品查验比例已从100%调整至30%,对未布控抽中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的货物,经审单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证放行。

连云港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食品进口商,进口水产品有别与其他货物,进口商在享受审单放行快速通关便利的同时,须进一步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如实提供合格保证。主动学习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关注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每个环节的风险点,保证所经营的食品安全。

该局工作人员同时强调,根据质检总局信用管理工作规定,在检验检疫中如果发现企业有失信行为,企业诚信分值将被下调,将被取消一些便利化优惠措施。希望广大企业在享受通关便利化的同时,能够严格自律,诚信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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