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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生红球藻及相关原料在我国的批准使用情况
日期: 2023-02-15     查看次数: 411

 

1)2010年10月29日,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第17号公告,批准雨生红球藻作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食用量应≤0.8克/天;生产工艺为选育优良雨生红球藻藻种进行人工养殖,采收雨生红球藻孢子,经破壁、干燥等工艺制成。

 2)2021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公布雨生红球藻油(虾青素油)已经列入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其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按雨生红球藻中总虾青素折合计算,雨生红球藻油食用量为≤240 mg/天;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转载自微藻大世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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